3. 差事(1/8)
送走吴家母女,秦式微转身回了屋。
步子不紧不慢,进了堂屋,先往东墙那方灵位前站了站。她蹲下身,往灵位下的柜里探手掏了掏。
再收回手时,指间多了个小本本。
书皮素净,没写什么字。她指尖一挑,翻开,里头是密密麻麻的小楷——字倒是挺好看,就是内容琐碎得很。
“去年十月初七,陈头媳妇送荷叶,说可以包猪肉。”
底下用小字注了一笔:腊月十二,还了半扇排骨,多二两。
再翻一页。
“腊月廿三,孙婆子嘀咕,说杀猪时没给她留板油。”
注:腊月廿四,送了板油去,她收了,嘴还碎。记着。
又翻。
“今年正月初九,吴老四在祠堂门口啐了一口,说闺女没规矩。”
注:他喝醉了,不跟他计较。但记着。
诸如此类,小恩小仇,都是她娘记的,一桩桩一件件,清清楚楚。
好在大多数都做了标注——已经报了的意思。
秦式微从袖中摸出自制的炭笔,就着门缝里透进来的光,在吴三婶名字后头端端正正打了个勾。
这一笔,算是最后一笔了。
写完,她拎起小册晃了晃,对着那方灵位,叹了口气:“……总算还完了。”
秦式微把小册收好,往柜里放回原处,又看了那灵位一眼——黑底白字,慈母秦令华之位。
这才转身去灶上做早饭。
灶膛里添了把柴,锅里咕嘟咕嘟煮着粥。她一边看着火,一边想着吴三婶方才的话。
里正要来查户籍。
吴三婶和吴老四家走得近,消息该是准的。按例,里正三年一查户籍,不过是走个过场,核对人丁、登记生老病死、嫁娶迁徙,应付朝廷的人头税罢了。可对她来说,这过场却有些麻烦。
她娘搬来三洞村那年,正逢新帝践祚,先朝留下的户籍乱得很,隐漏的人户不知凡几。也不知她娘从哪儿弄来的门路,竟办下个女户的文书——那东西金贵,女子为户主,可承田产、纳税赋、立门户。正因有这个,她娘才能正正经经担了屠匠的营生,杀猪卖肉,养活母女二人。
可本朝律例,女户不能继承。
母死,女未嫁,田产收归官中,再行分配。她如今还未及笄,一无爹娘,二无宗族,三无依靠,又是外乡人。里正这一查,她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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