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文识字,起码四五人间的变阵配合,一个合格的伍长还是该了如指掌的。
基层队官,与手下兵卒同吃同住,想要服众,要么是应变能力出色,要么是有一技之长。
此人如此出身,现下能成为这伙人的领头人,也不足为奇。
李煜闭目沉思片刻,睁眼再看几人。
“杨戎,本官问你,可知抚远卫军还尚有余留否?”
这还是李煜碰到的除了张承志主仆以外,第一个抚远卫......队官。
“回大人话。”杨戎苦笑摇头,“卑职不知。”
“卑职只晓得,当日出城入了东市的人手,死的死,逃的逃。”
杨戎说的很细。
“小的本是轮到值守卫城东墙,当夜起号点兵,就被派了出来。”
“......初时东市还算安宁,大人们分兵驰援各坊,留我等于东市巡街镇民。”
相比于南坊的遍地起尸,东市最初只是几家亲戚投夜的人家有所骚动。
一开始,甚至没能引起巡街军卒们的注意。
“没到天亮,那些死人就起了尸,冲上了街,见人便咬。”
“它们越来越多,越来越多......”
如此形式,崩溃只在旦夕之间。
“小的找不着上官,也寻不到本队兵卒,索性就逃回了东市家宅。”
李煜点头。
危难之下六神无主,溃兵们不是归家,便是往卫城里逃,着实是再正常不过。
杨戎是幸运的。
他的幸运在于,他的家小居于东市小院,在这世道,能够不与亲眷生死相别,便是难得的运气。
杨戎身后余者四人,有民户,也有军户。
那晚,这三名东市军户恰好不当值,手头没甲没刀,这些汉子和身旁的民户百姓其实也没甚区别。
说着说着,杨戎哀意难止,再也绷不住情绪,哀泣颤音低沉难掩。
“大人.......全完了!”
“我的弟兄们......死绝了!”
袍泽情,日同练,夜同宿,阵同战。
不是兄弟,胜似兄弟呐。
可这样的人,这样宝贵的手足,杨戎归家封门后,才惊觉......他的自私,竟连一个也没留住。
他是个懦夫,只是比他们逃的更快。